能认识挺多字儿了,前儿贴评语,常哥贴那边,我贴这边,差不多都是我自己看着对的文章名儿,三个字里头,我至少认识俩!”大头伸头过来,认真辩解道。
旁边看热闹的孟彦清等人再也忍不住了,笑的前仰后合。
孟彦清上前一步,一边狂笑,不停的拍着百城,拍了七八下,才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出话来。
“你,唉哟你,你说你!你哪行?你不行!我们马爷,那是大家!大家知道不?
“认不得字不要紧,那是小事儿!要的是豪气!就是这份豪气!大家!懂不?”
“那是那是!孟哥说得对!这话我们老大也说过。
“不管做什么,气势!头一条就是气势,气势足了,错了也对的!来,孟哥你喝一杯!”黑马伸手抓过酒壶,给孟彦清满上酒。
百城笑的跺脚,一只手拍着额头,唉唉唉的叹气。
跟黑马论学问,这事儿,一开始他就败了,一败涂地的败!
坐在上首的顾晞,离百城黑马他们几个不远,看着气势不凡,竖着大拇指不停的往上划的黑马,失笑出声,指着黑马,笑问道:“这位马爷,真是大家出身?”
“我认识他那时候,他确实识字,说他经常指着街两边的幌子招牌,和小陆子他们说,这个字他认识,那个字他也认识。
“只不过,没人理他,吃都吃不饱,谁有闲心管什么字儿,再说,又没人认识字,谁知道他认得对不对。
“瞎子说,黑马认的那些字,十个里头,还真能认对四五个,说他应该是抱在怀里的时候,被教着认过字。”
李桑柔的话微顿,接着道:“他记得最清楚的,是他姓马,叫马少卿,自己的姓名,记得最清楚,认的也最清楚。
“别的,就是一片混乱,说起来颠三倒四,前后矛盾。
“不过,有几条,他从来不会说错,倒是能推出一二,比如,他说他家天天喝肉汤,说他家房子高得很,看不到顶,说他家院子大得很,走很久都走不出去。
“瞎子说,照他这认字,和他这些说法,他离开家乡的时候,大约只有两三岁,牙没长齐,还不能吃肉,只能喝汤,房子极高院子极大,是因为他人太小了。
“他不记得他是怎么到江都城的,瞎子捡到他时,他看起来五六岁模样,病得快死了,后背有伤,生了蛆,好了之后,瞎子说问过他,可除了几个字肉汤什么的,他就记得一个饿字。”
顾晞低低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