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上次李天真在医院救她的一切,她现在全都想起来了。
没办法,最近几天她一直做梦,然后还都是重复的梦境,基本上全都是重复那天医院的一切。
就好像是循环往复一般,永无休止的重复。
因此,她自然而然的就把那天在医院里发生的一切都给记起来了。
她是记得真切,这条命就是李天真救得。
说起来,李天真也是傻。
为了一个邻居,竟然能舍身忘死到这个地步,这一点黄燕是绝对没有想到的。
估计只要是换一个人,都做不到这一点。
试问,谁不惜命?
谁不怕死?
谁会为了邻居去舍身忘死?
就算是亲人,有的人都不会去救助的。
换而言之,只要是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遇到了危险,全都是会在第一时间逃走,然后保全自己的。
像李天真这样的二愣子,真的是越来越少了。
简直稀少到了极点。
估计也就李天真是这样,换做是另外一个人,都做不到这种程度。
因此,李天真在黄燕的心里,是有一种特殊地位的。
不说是以身相许,但也差不多。
你想想,你已经死了,但有一个人不顾生命,把你给救了。
你会怎么做?
你这条命,估计都是那个人的。
没有救你的那个人,你会活着么?
因此,在黄燕的心里,其实已经是把李天真当成男朋友了。
不!
不是男朋友,是老公。
然而李天真的脑子是榆木脑袋,根本不开窍,不知道追求她。
这让她真的是毫无办法,但凡李天真能追求她,她肯定会在第一时间答应李天真。
她是一个女的,总不能倒追一个男生吧。
是,是能倒追。
但她多少还是有点抹不开。
其实最主要的是,她现在没有遇到‘敌情’。
如果她知道,李天真现在已经和大奶萝莉谈恋爱的话,估计她就该坐不住了。
到时候,肯定会立刻去追李天真。
女人就是这样,没得到的时候,永远都不会觉得可贵,但是等到得不到以后,就会觉得很珍惜,认为曾经那个人很好。
不只是女人是这样,其实男人也如此。
只有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