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做这些事驾轻就熟,一看就是惯犯。
他在那忙活,倒在他身后的陈溪无声地坐起来,伸手戳戳心口的洞,真是的,这件衣服是她末世前刷自己卡买的爱马仕皮衣,超贵的。
打出俩洞来,太浪费了。
陈溪在意念里呼唤原主。
原主~阎溪~小溪溪~前面有个麻辣鸭头你要不要啃?
溪溪小宝贝~出来吃饭饭了!
接客了?
原主不搭理她。
陈溪撇嘴。
看,拥有智慧是一件多么不可爱的事儿,还是没有进化之前的原主可爱啊,让出来恰饭就恰饭,让啃谁就啃谁。
现在竟还学会傲娇了。
这是不想给溪爷当工具使唤,罢工呢。
既然原主不想恰饭,陈溪只能自己动手了。
小队长挥舞着刀子,咔咔几下,不顾弄一手脏,摸啊掏的,终于取出一块晶莹剔透的晶核。
比陈溪之前遇到的都要闪一点,他在衣服上蹭了两下,勾起一抹满意地笑。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啊,哥们这就吸收了你,让我们永远在一起,友谊地久天长!”
竟然还哼起了小曲儿。
一双小手搭在他的肩上,毫无生息。
队长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转过身,就见刚刚不知道什么时候倒在地上的女人,竟又站了起来。
头上的头盔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露出绝色容颜,还有半边脸的青筋。
“你?”小队长吃了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