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抵消。 用七万对七万,就算是赢得了胜利,也非得损失惨重不可。 蒙特斯只是来靠谱战功的,可不是自找麻烦的。国内的官僚们可不会在乎,他们在战场上的贡献,人家只看战果。 简单的来说,就是干掉了多少敌人,又付出了多少代价。前面法国人深陷重围,都可以打出1:1.3的交换比,他们现在十万打七万,必须要打的更加漂亮。 游击队不在伦敦官僚们的考虑范围之内,不能计入战绩中,他们只认正规军。 没和俄国人交手前,蒙特斯还是很有信心的。交手过后,这种信心就没了。综合战斗力来说,英军确实占优势,但是这个优势并不明显。 至少五万英军还打不赢七万俄军的,如果对面的俄军都没有换装,那么凭借火力上的优势,也不是没有办法做到。 换装前俄军使用的步枪射程只有200码,英军步枪的射程超过1000码,在射速上英军步枪也要快至少百分之三十,火炮上的优势更大。 (备注:1码等于0.91米) 历史上,克里米亚战争中俄国人就因此吃了装备的大亏,被英法联军狂虐。 现在不一样了,换装了的俄军在火力上追上来了。前期和英国人交手的就是这些部队,直接让蒙特斯高估了俄国人实力。 基于这个判断,蒙特斯做出了有限度进攻,先消耗俄国人实力的决定。简单的来说,就是指挥奥斯曼军队当炮灰,冲在前面和俄军战斗,英国人当督战队。 表面上这没有问题,实际上他忽略了,这样的战斗实际上在帮俄国人练兵。 一支军队打赢了一场战斗,变成了老兵;打赢了三五场战斗,就变成了精锐。这个年代的精锐之师,就是这么打出来的。 连续的胜利,增加的不光是战斗经验,还有信心和士气。 冲在前面战斗力不堪一击的奥斯曼军队,正在给俄国人送经验,帮助他们完成升级。 好在俄军指挥官,费兹罗伊·萨默塞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不然他把所有的俄军部队,都调上去轮换几次,俄国人又要增加一支精锐之师出来。 那么后面的仗英国人就没必要打了,尽管他们的训练比俄国人更加严格,但精锐部队不是靠训练就能够建立的,还要经过血与火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