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鹦鹉为主角,围绕鹦鹉而展开的故事,目前很少很少,几乎没有。至少以斯达特图书馆馆长的眼界来看,还真没有一篇像样的出来。至少能达到相当认同的,有一定传阅度的,还真没有。
这有点奇怪,鹦鹉融入社会也有些日子了。现在的界发展也已经十分成熟,甚至说有些饱和。如果以鹦鹉作为主角,那意味着新的套路,新的风格。肯定早有人尝试才对,但现实却是完全没有像样的作品,有点奇怪。
“鹦鹉数量还是少?市场小?”凯文随便说几个可能性,“还是文学性上难写?如果是人写鹦鹉,毕竟种族不同,写出来的感觉会不一样。就连男人写女人,或女人写男人都有违和感,何况人和鸟了。”
斯达特皱眉不已,摇摇头,并不回答。
“说到文学性,以鹦鹉作为主角确实不好写,”凯文仔细思考了一下,“把鹦鹉写成无敌,一路打爆神上神,那这样一来,把人类至于何地?在人作主角时,鹦鹉当个宠物,当个配角,在边上秀惊讶就行。而如果鹦鹉当主角,人在边上秀惊讶,恐怕大多数人都看不下去。”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斯达特回答,“把握不好反而容易引起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除非双主角,或者群像,但这不商业化。或者可以架空一个鹦鹉帝国,直接没有人类。”
“说起来,为什么鹦鹉自己不去写?”凯文自问自答,“是因为鸟类写字太慢么?我那边还留着一台鸟类打字机,虽然是试用版。”
斯达特还是摇摇头:“这些理由最多只能让数量减少,不可能没有。应该有更深层次的理由。”
两人一时沉默,各自低头沉思,良久,两人突然同时抬头:“盗版问题!”
是的,鹦鹉的本事特性和人完全不一样,他就是网线。网线想看你的作品,那优势实在太大了。或许有人有过写鹦鹉主角的,鹦鹉必然第一时间就能察觉到。于是鹦鹉之间相互传递,只要感兴趣的鹦鹉就可以飞过来围观。
即便作者把自己关在小黑屋的写作,写完之后总得拿出来吧?到最后还是交到鹦鹉手里,让他们传递。而作品的受众本身也是鹦鹉,那还能赚到钱吗?
如此一来,鹦鹉为主角的作品反而被扼杀在摇篮阶段,甚至于尝试的人都会直接放弃。最终导致今天这个局面。
但如果是游戏,则完全不一样了。这种游戏本身没什么剧情,无所谓透不透剧。塑造一个角色,就是用来骗钱的。既然有一大堆的受众,那就是一大堆的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