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桓写了一份御笔交给尚书省,让尚书省据此直接去(抢夺)取金银。
御笔中写道:
“将曾祗应于娼优之家,并袁陶、武震、史彦、蒋翊、郭老娘逐人家财籍没,并内侍省官、道官、药官曾经特赐金银许系金带人,及杨球、张补、姜尧臣、李宗宝、张师宝、李宗振、宋晖、董庠金银,并仰聂山、何栗、周懿文、李光只令直取。”
这份御笔的意思很明确,就是直接将点名的这些人家的财产全部没收。
而赵桓点名的主要是三类人,一是娼优之家,二是曾经特赐金银许系金带的内侍,三是杨球等依附于蔡京童贯的一些腐败官员。
(历史上,李师师、赵元奴的财富,就是被赵桓的这条命令夺去,然后献给金人的。)
李邦彦负责落实这件事,他对聂山、何栗等人说:“奉圣旨:御笔中所载之人,若敢狥情隐庇,并转为藏匿之家,允许他们当日自首,如有违抗,并行军法。若其他人,有所隐藏之物,以半充赏。”
后来,殿中侍御史李擢向赵桓建议:“为尽快凑齐金银,可下达一份诏书,凡市民百姓纳金银数多者,先授以官,这样做,不仅可以示民以信,亦可激切来者。”
赵桓当即便同意这样办。
于是,有两个名叫王宜和王革的普通百姓,因为缴纳金银数额多而被授以官职。
中书侍郎王孝迪向赵桓提出了一个建议,说:“欲将在京官吏军民之金银,全都收集起来,以满足议和所需,则必须在城内通衢张榜公告,规定期限,令他们全都拿出来交公,期满不交者,斩之。奴婢与亲属以及其他人,能揭发报告藏匿行为的,以半赏之。”
赵桓觉得王孝迪所建议的有理,便同意了王孝迪的建议,还让王孝迪成了一个临时机构,专门负责收簇金银。
王孝迪于是派人在城内通衢到处张榜公告,榜曰:“专领收簇大金国犒军金银所:面奉圣旨,大金国兵马围京城,其势甚急,朝廷为宗社生灵遣使议和,须籍金银币帛,以结盟好。金国要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今来所敛金银,上自宗庙、宫禁、乘舆、服饰之物,尽行刬刷,止得十馀万两,银一千二百馀万两。尽数津致前去,大金为见其数未足,复遣使臣谕意,难为退军,兼恐兵众犒赏不均,必致怨怒,却来攻城,男子尽杀,妇人驱虏,屋宇焚烧,金银钱物,竭底将去……”
东京百姓读到“金银不足,则必致怨怒,却来攻城,男子尽杀,妇人驱虏,屋宇焚烧,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