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财力不够的公司,三年勘探权与五年勘探权没有什么区别,说不定不到三年他们就因为勘探时资金投入太大导致链断裂而撤出。 可对于财力雄厚的大公司而言,只要确定地底下真的有油,一天没钻出油来就两天,一个月没钻出油来就两个月,一年没出油那就两年,三年不出油那就五年、十年,反正要挖出这些油为止。 地底下的情况很难摸清不错,但老子有的是钱,老子密密麻麻地钻着勘探井,一公里钻一口井,浅的深的勘探井钻了一个又一个,老子就不信找不到你! 有钱就是任性! 这样的大石油公司自然就希望勘探权期限尽可能地长。 飞讯集团不差钱,自然高兴沙特方面给了五年勘探权期限。 钟崇欢将手指移到下面一条,说道:“合同第五款第二条规定,我们拥有三十二年的开采权。” 姜新圩一愣,问道:“这么久?一般是多少年,这个年限包括那五年勘探权期限吗?” 陶国水代替律师说道:“这就是他们给我们的大优惠。一般国际上是二十年到三十年,当然长的也有阿塞拜疆与英国人签署的世纪合同,也是三十二年。这两个时限是不重叠的,加起来我们在这里可以开采三十七年,比英国BP公司在阿塞拜疆的期限还长两年。……,这个条款好是好,就是不知道里面的原油够我们采多少年。如果只要五年十年就采完了,这么长期限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王剑云却说道:“那不一定。现在不是有一次采油、二次采油、三次采油吗?说不定将来科技发展了,还有四次采油呢。时间长总比时间短好。” 所谓第一次采油就是最简单的采油方式,运气好的是地下的原油因为压力大,钻头一钻下去,地下的原油就如自来水一般喷涌而去,石油公司只需要安装管道接油就是。一般情况是用采油机,如磕头机,一下一下把油从地底下抽上来。 这种采油方式成本小,采出来的油也少,大约能采出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油。沙特等中东国家的油田基本采取这种方式,每桶油的成本普遍在十美元以下,有的甚至只要两美元。 第二次采油稍微复杂一些。在采油机抽不出油的情况下,向地底下注入淡水,把里面的原油给挤出来。抽油机抽出的是油水混合物,需要进行油水分离,成本较高。这种方式成本较高,大约在十五美元到二十美元之间。华夏大多数油田都是这种方式。 第三次采油就更复杂了。在用淡水注入依然抽不出油的情况下,采取注入水蒸气或者化学物质的办法,让地下凝结的原油稀释或发生化学反应变成流体,甚至压裂含油的石块,将里面的原油置换出来。 这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