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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新人事安排(1 / 3)

按照徐世杨的新规定,每一个新军士兵,需要在一个单独的新兵营进行15天专门训练(大战临近时间紧张,徐世杨没办法只能缩短新兵营训练时间)。

之后,若是能够通过简单的考核,并且新兵营期间没有犯大错,一旦新兵分配到野战部队,其家人立刻可以获得十亩田地,没有家人的新兵则用十亩土地券替代。

土地券不再设兑换时限,持有者可以随时找徐世杨换取土地,也可当做土地出售给其他人。

这实际上是把土地券当做由徐世杨担保的货币,好处是大部分没有亲属的士兵(甚至很多有亲属但没分家的人),可能暂时不会把手中的土地券兑换成土地或卖掉换成其他东西,而是积攒起来,为将来成家做准备,这样土地券可以超发一些。

这样,徐世杨可以只花费很少的土地,就能获取更大的效果。

新军的待遇还不止于此,所有士兵不管是哪个兵种,服役期每超过一年,就可以额外获得两亩土地的奖赏。

若是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获得勋章,提高职务等等,还有额外的土地奖励。

这样的话,一个新军士兵在部队中服役五年,至少可以获得二十亩土地。

若是能在队伍中服役十年,成为真正的老兵,那么即使没有立下任何功劳,没有得到任何提升,最少也能获得三十亩土地。

这是完完全全由士兵自己支配的田地!

消息一出,全军振奋,在这个江北几乎所有自耕农都沦为农奴的时代,一片能够安身立命的田地,是值得所有人为之付出流血牺牲的!

为配合这种事实上的军功授田制度,徐世杨出台了新的田税政策凡是因军功获得的田地,税率一律为以十税一,而且不征任何浮收、赋、加征等额外税赋。

而分发的土地以中等地力的熟田为标准,上好的水浇地按8成给,下田按15倍计算,若是荒地,可以按2倍给付。

而且荒田照例享受三免两减半的优惠政策。

这种待遇,一公布出来,瞬间就让整个青州的人都眼热无比,来新军大门前等着征兵的精壮男丁没几日就排出好几里地,其中不仅有莒州日照这些原本的核心领土的人民,也有青州北方那些新征服的坞堡民,甚至还有些从山上逃下来的土匪以及听到消息,从莱州、登州、兖州、泉城府等地赶过来的汉子。

倒是那些新加盟不久的坞堡民,大概是被坞堡主们看住了,真正来的人很少,其中还有一些是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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