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皇子没有外戚支持,对正宫娘娘无法形成威胁,也不会卷进争位的漩涡里(没资格),给自家带来麻烦。
而帝国肯定也会承情,就算割些地给华夏,他们至少肯定不会真的灭亡儿媳妇的国家。
这么大的好处,由不得暹罗王不动心,因此他把自己所有女儿和国内王室、顶级大臣、贵族家适龄女儿全都打包送了过来。
当然,暹罗王也不指望送几个公主过来就能解决自己的安全问题,这个世上所有和亲,送女的一方都要附带大量财富。
暹罗这次自然也不会例外,按照替暹罗王做说客的汉裔使节的说法,若是华夏皇帝同意和亲,暹罗贵女嫁郡王做侧妃,每人陪嫁黄金一千两;嫁亲王做侧妃,每人陪嫁黄金五千两;若是有机会嫁的更高,那么陪嫁一万两!
对于暹罗来说,这可不是个小数目,但对华夏来说,这点金子也就只有象征性的意义。
帝国不是以往那些塞北的穷鞑子,不需要依靠和亲带来的钱弥补财政缺口,实际上皇室也不怎么喜欢暹罗进贡的公主——因为不漂亮。
不过,对于主动送上门来的厚礼,帝国也没有拒之门外的意思。
因此,内阁在与暹罗代表团谈判的时候,提出可以收下那些暹罗贵女,分给代字辈亲王和郡王为侧妃。
那些陪嫁的黄金也可以收下,但暹罗王只靠这些就想获得高丽一样的郡王待遇,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高丽投降的早,那个时候皇帝甚至还没称王,此一时彼一时了。
况且,高丽不仅仅是交出公主和亲,他们还割让了两道领土,并且在军事、外交、教育等多方面接受华夏帝国的“指导”,还把海关交给帝国控制。
这种单方面对华夏彻底开放的态度和政策,才是高丽被另眼相看,能以外蕃第一的郡王身份存续下去的主要原因。
因此,若是暹罗想要在华夏文明圈中获得类似高丽的地位,那么暹罗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让步:
第一,领土方面,暹罗沿海的几个港口应当交给华夏,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海关应由华夏人担任主官并直接负责。
第二,暹罗在军事、教育和外交三个方面接受华夏帝国的全面“指导”。
第三,暹罗全境允许华夏人自由旅行、居住、开厂、开矿、经商,华夏帝国舰船有在暹罗海域和内河自由航行的权利,华夏人在暹罗犯罪,应当交给华夏帝国审判,暹罗无权审问和刑讯华夏平民级以上国民。
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