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堂与大街交界,总是有许多的人。
弄堂有些挤,但人情味儿足。
大街上车很多,速度快的叫人害怕。
老潘,他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穿着一件带血的衣服,他,他,他。。。
满眼都是人,哪一个人都在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他。
晃啊,真他妈的晃。
不对,这不是晃,我踩在地球上,这大地无比的坚实,晃个屁?
是我的心里晃,晃的不行。
老潘算是有些醒悟了,他这不光是晃啊,根本就是慌。
慌张。
对,就是这样。
但是,这他妈谁不慌张呀!
这么多的人,这么看着他,就算是他这脸长的挺帅,就算是他平日里多才多艺,就算是他其实就挺爱吃的,人畜无害。
可自己这现在……这衣服的血,这,这……
老王!你真他妈混蛋!
莫名的心里面出现了这么一句,本来迷茫的眼神却坚定了起来。
跑呀!
至少在警察来之前老子要跑!
老潘这脑门上本来就有汗,还油的很,可等他这么一跑,又没注意砰的撞到了什么人,他这就……
汗水哗哗的往外爆。
不对不对,我没杀人!没杀人!
他娘的,怎么会这么想?
不管了,跑,跑……
就算是摔倒了也马上就爬起来,赶紧的,不然啊,后面有人追上来了!
那个人,没有穿警服,可是自己认识他。
他是分局的刑警老谢,听说这个家伙有许多的故事。
他办案子,从来都是干脆极了,就没有什么大案要案难的住他。
这家伙下手也够狠,关键是他够果断,够直接。
现在他来找自己,那这是……怎么就这么快呢?
我没杀人!
喊有用吗?
跑啊!
能跑的掉吗?
难,但是有机会!
这个地方好多的人,就算是老谢这样的家伙,他也不可能直接开枪,那样的后果他承担不起!
对,人多反而是机会。
而且,老谢这家伙还有一个大问题。
回头又确认了一下。
老谢那张黑黝黝的,好似老农的脸上有一点星火。
对,他喜欢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