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龙枪,舞动了许久,虽说在龙渊面前一直处于下风,但到底面对的是当世剑圣,能支撑下来,已然足以自傲。剑客能为江湖百家之首,这是由岁月和历史所证明的。不是不能改变,毕竟这也并非刻板定律,关键,还是看人,比如,当年的靖南王就能做到;可惜,魏忧不是田无镜,更可惜的是,真正的大势,是站在剑圣这一边。本就比人家强,你还能压人家一个境界,这场刺杀,自一开始就是一场赌博,求的,是一个出人预料。而当事情被强行掰回正轨后,一切,也就都顺理成章了。开二品之境后,剑圣的第一剑,直接指向魏忧。老虞这几年老婆孩子热炕头,性子,平和了很多,但今日,是真的被撩拨出了天大的火气,不能忍,也忍不了!“嗡!”恐怖的气势压迫而来,魏忧不惊不怒,反笑;这时候了,大势已去,也没什么好患得患失了,再者,作为江湖儿女,没一颗向武之心,也不可能走到今日之境;所以,面对这一剑,他只有欣赏,而且,以一种很享受的心态,去体会。“砰!”沥龙枪挡下了这一剑。剑很快,剑很强,但魏忧还是挡下来了。随即,他开始吐血,其身上,皮肤开始裂开,鲜血开始从各处溢出。剑圣目光微沉,道:“你该弃枪的。”兵器,终归是被人所驾驭;先前,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以兵器去抵御龙渊身上的强横剑气,再顺手将之丢弃,而魏忧则是死抓着枪身不放,结结实实地承受了这一剑之威,是以其身躯!想当年,剑圣还没能开二品时,和田无镜对决,田无镜的锟铻,也是该丢就丢,一些伤,该受就受,但求能避的就必须要避开。这样打架,才划算。魏忧很强,比之当年的田无镜如何?自是比不过的,但他却没丢枪。外表看起来,很是狼狈,但其内在,必然受创更大,气血也开始四散,筋脉处处崩断,就这一剑,以最愚蠢的方式承接下来后,基本就成了大半个废人!面对剑圣的疑惑,魏忧强撑着再度挥舞了手中的长枪,摆出下一个迎敌的架势,笑道:“枪不在手,就意味着输了,枪在手,意味着我还没输,被剑圣一剑而击败,传出去,太难听了,怎么着,也得多蹭个一剑!”当剑圣开二品时,已经被削磨了这么久的魏忧清楚,自己没戏了;既然如此,不如求一个痛快,哦不,是更痛快。剑圣摇摇头,道:“若是以前,我或许会敬佩你。”魏忧问道;“现在呢?”剑圣又摇头,道;“没意思了。”曾经,他虞化平也是江湖中人。所谓的四大剑客,李良申在军中,造剑师在贵族,百里剑的妹妹,早早的就是银甲卫;唯有他虞化平,是纯粹的江湖中人。但今日,他却不想为这种江湖气去喝彩了。于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