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个法律,一支军队,最怕的不是敌人多强大,而是内在的不团结,士卒私斗,本就是大罪,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营啸。这时,叫冒山的野人男子开口道;“王爷,不是械斗,是我丈人……丈人说这是他们张家的风俗,姑爷第一次上门时,得被丈人打一顿,吃了打,记了打,以后才不会欺负家里的闺女。我……我们是说好了的。”郑凡的目光,微微眯了一下。这个野人青年,很不简单。首先,一口流利的夏语,就已经很有能耐了。王府麾下的野人军队,早先是收纳的雪海关以北的野人部族,并非是天断山脉里那些靠着晋地的熟野人部族。其实,熟野人部族已经不能算野人了,因为他们可能早就说的是夏语,却压根不会说野人语。早些年,搁苟莫离崛起前的那个时代,会说夏语的野人,往往能在往返晋地和雪原的商队里混一个不错的位置,苟莫离最早就是干这个的。再者,他被绑了,结果能有一群野人袍泽拿着刀,要来救他,证明这个冒山虽然年轻,但在袍泽那里有很高的威信。最后,就是这临场反应了。打,已经被打了,恨,应该恨吧,任何一个大老爷们儿被这般羞辱抽打,怎可能咽的下这口气?但他……“冒山。”“属下在。”“你让孤想到了一个人。”冒山不敢跟着说话,只是低着头。“让孤想到了,金术可。”“属下怎能和金大将军相比,属下……”郑凡目光落在了那边跪着的张达身上,道:“是这么回事儿么?”张达是蠢了点,但并不是个傻子。在掉脑袋和认亲二者之间权衡时,他还是能分得清该选哪个的,尤其是王爷刚刚所说的“金术可”,这是怎样的一种评价?如果说王爷是黔首崛起的神话,那么在晋东,王爷之下的另一个神话,就是金术可创造的。刑徒部落出身的金术可,一步一步走到了正印总兵官的位置,身上还有大燕的爵位在,搁以前,真的让人难以想象。“回王爷的话……是……是这样的……是……”大家都知道这是骗人的,但问题是,你得看那位被你骗的人,他愿不愿意。“这次调兵去范城,你在呢?”郑凡问道。“回王爷的话,属下在。”“现在,还能去么?”“能去!”冒山坚定道。“伤呢?”“路上能养好,到了范城,不耽搁厮杀!”郑凡点点头,道:“还是留下养伤吧。”“王爷,属下不愿意留下,攻城时,属下在,冲藤甲兵时,属下也在,属下愿意打仗,属下愿意为王爷打仗!”“为何?”冒山抬起头,看着王爷,忽然笑了一下,有些憨;但奈何家里有个天字第一号大憨批,平西王爷对“憨”的阈值,已经很高很高了。“跟着王爷打仗,有肉吃。”“呵。”郑凡抬了下手,道:“陈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