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灰色的大理石墓碑矗立在坟前,冰冷且沉默。
“你还记得吗,万昌的前身,叫做千隆夜总会,当时的老板张骁,是一个比咱们厉害很多的混子,可是最终,张骁还是倒在了咱们脚下,我还记得,万昌夜总会这个名字,还是你起的呢,因为张骁的店带着一个‘千’字,所以你要用‘万’字压他一头,还说这个名字,会保咱们哥几个昌盛万年,我是真的没想到,你这么没有文化的一个大老粗,竟然也干了一次有文化的事。”提起往事,刘宝龙露出了一个不胜唏嘘的笑容,再次灌了一口酒:“我还记得,咱们刚成立万昌夜总会的时候,我曾经站在楼顶大声呐喊,说要带着小戴和你,做这个城市中最辉煌的混子,要成为人上人,现在看来,我食言了……对不起。”
“呼啦!”
又是一阵山风呜咽,将刘宝龙的衣襟吹得猎猎作响。
“没事,你不用安慰我,自从混社会的那一天开始,哥就看开了,所以不管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能接受,我今天过来,除了看看你,也是通知你一声,提前在下面帮我铺好路,免得我过去之后,什么都不懂,让其他的孤魂野鬼笑话。”刘宝龙说话间,眼圈逐渐泛红:“其实咱们三兄弟,命都挺苦的,如今你已经走了,我也即将上路,未来的日子,就只剩下小戴了,今天来看你之前,我已经跟律师交涉过了,做了一份日期在半年以前的转让合同,把万昌留给了小戴,可是他现在变成了残疾,说实话,我挺不放心他,既然我注定要走,索性就再发挥一下余热,替他拼一条浩浩荡荡的前路出来吧。”
“哗啦!”
刘宝龙说话间,在怀中掏出一把手枪,抬手上膛:“如今李超已经伏法,万昌的敌人只剩三合公司,我已经查清楚了,明天是林天驰释放的日子,所以杨东一定会去接他,如果你在天有灵,请一定保佑哥哥,让我在上路之前,帮你们把仇报了!”
“……”
长风萧萧,一排排整齐的墓碑之间,刘宝龙左手掐着酒瓶子,右手攥着手枪,向早已魂归天际的王新明,诉说着自己最后的遗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