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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一章 杀,一个不留!(1 / 4)

小男孩并不喜欢上海这座城市,不是因为这里高楼林立,也不是因为这里人多喧嚣,而是因为站在高处,环顾四周时,总觉得周围穿行的无论是车辆还是人流,都太快了。  他讨厌这种感觉,莫名地讨厌。  也是,  曾寻一处洞穴,一住就是上百年的他,怎么可能会喜欢这种感觉?  “咋咧,心情不好,皱眉头咧?”  老道此时也从天台的楼梯口走了出来,  虽说他走到这里来,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但总得站一下岗,刷一刷存在感。  这个世界上,没有丝毫用处却又需要走形式做的事儿,实在是太多太多。  倒不是大家缺心眼儿,都喜欢做没有用的事儿。  而是因为,  很多人其他屁本事没有,只能做这种没意义的事儿给自己一种自己在做事儿忙碌的感觉。  比如现在的老道。  “啧啧,天台好冷啊。”  “我不喜欢这里的感觉,他们,都好快。”  小男孩说道。  “哦,你说的是生活节奏?”  “生活节奏,是,什么意思?”  “啊,生活节奏有快慢之分,当然了,其实很多人也不懂这个,却只会张口说说。  比如很多人提起蓉城时,都会说那是一个生活节奏慢的城市,其实这种说法是错的,只是去一座城市旅游或者看两眼,压根看不出一个屁来。  这是一种氛围吧,  打个比方,你身边有十个朋友,其中有八个或者九个,每天都想着苦钱存钱赚钱,你也会不知不觉间被这种节奏带起来;  但你身边的十个朋友,每天赚到一小笔钱之后,就满足了,去茶馆喝喝茶,去麻将馆打打麻将,你就会觉得我也放松一下,心安理得。”  小男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其实嘛,体验慢生活的感觉也不用去蓉城,贫道觉得这个世界上很难再找出一个比咱书店生活节奏还慢的地方了。”  知道他是在开玩笑,  小男孩配合地笑了笑。  “还没结束呐?”  老道后悔没穿大棉袄上来,  他有一件很多年的军大衣,  嘿,  虽说款式很老土了,年轻人不怎么喜欢,  但那家伙可真是保暖。  却在这时,  小男孩目光顿时一凝,  道:  “来讯了。”  “啥?”  老道没看见小男孩拿出手机,  也没听见什么报警的声响。  小男孩却笑了笑,  身体慢慢地站直,  而在另一头,  一声猴啸之音传来,  竟然是小猴子已然化作了妖猴形态,  对面一处地方,  白莺莺头发泛白,  脚下周边,  已然染上了一层寒霜。  更远处的下方,  许清朗的面容上出现了一道道绿色的符文,  不难看,  反而衬托出一股子妖异的妩媚,  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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