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打扰他们的生活。
至于那位当警察的大舅哥,
他已经忙工作忙到“妻离子散”了,
自然也没有时间来拜访串门什么的。
一整个白天,
他都在誊抄,
很认真地誊抄,
每一笔每一划,都写得极为工整,完全是全身心地在投入。
一整个白天,
没吃没喝,
甚至坐在那里都没动过,
他只是不停地写着,写着,
写到了太阳下山,
写到了月亮挂起,
从白写到了黑……
他麻木了,
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似乎只有这种不用停顿下来的誊抄,才能让他忘却自己所不想记起来的东西,才能让自己感受到自己想感受到的温暖与依恋。
最神奇的是,
钢笔,
连墨水都没有更换,
仿佛可以无穷无尽地写下去一样,
这里的油墨,
一直都用不完。
反倒是一直紧握着钢笔的手掌,
开始青筋毕露,
显露出实习护士小姐姐最喜欢的那种状态。
“呼…………”
等到后半夜时,
这本血色字体封面的恐怖故事《我爱我家》,终于誊抄完了。
他身子后仰,伸了个懒腰,感知着自己骨节上所传来的一阵脆响,肉体上的疲惫,似乎完全感知不到,而且精神上,反而显得更加地亢奋起来。
“吱呀!”
卧室门被推开,
露出了一只硕大的狗头。
是一只阿拉斯加。
家里,
并没有养狗。
记得当初刚结婚时,自己和妻子养了一只小阿拉斯加幼崽,后来因为妻子怀孕了,这只狗只能送人了。
等俩孩子慢慢长大后,妻子因为性格变化原因,对养狗这件事提不起太大的动力了,因为一条狗也是一条生命,你把它买回来养在家里,吃喝拉撒照顾起来不亚于照顾一个孩子。
但妻子内心之中,还是喜欢狗的。
在自己刚刚誊抄好的这本书里,里面有一只狗,一只成年阿拉斯加。
喜欢吃火腿肠,很聪明,会坐下会握手,还能载着孩子遛弯。
阿拉斯加走进来,把自己的头凑在他的膝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