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自己的骄傲,可是生存永远比骄傲更重要。
“临别赠言!一定会有一个人欣赏你的骄傲!也一定会有一个领域需要你保持骄傲!”
当洛衍之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沿着街边小店的屋檐奔跑了出去。
她的肩头湿了,紧贴着勾勒出她肩背的线条,那不是能扛起压力的肩膀,弱小到他用双臂就能勒碎了一般,但是她的脚下却奔跑出一整个快乐的季节。
纽约被称为罪恶之城是有道理的。
洛衍之走向地铁站还不到三百米,就在路过一个巷子口的时候,被手握匕首的人给拦住了。
“把你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拿出来!”
洛衍之看着在微弱路灯下泛着寒光的尖刃,扯起嘴角:一个人再倒霉,应该也不过如此了吧。
他骨子里可以承受没有尽头的失败,但是无法容忍有人从他那里夺走属于他的东西的人。
劫匪看着他毫不在意的样子,更加有威胁性地说:“我没跟你开玩笑!”
他一无所有,连奋起反抗的武器都没有,除了血肉之躯。
他轻笑了一声,眼底的冷冽让劫匪产生了动摇,但是这一路上只有洛衍之这一个单独行走的“待宰羔羊”。
劫匪又上前了一步,晃了一下手中的利器。
就在这个时候,洛衍之看见劫匪的身后一个小巧的身影端着什么东西以义无反顾地决心砸在了劫匪的后脑勺上。
完全超乎了洛衍之的预料……是那个穿着格子衫的女孩儿!
她怎么会在这里!
砸中匪徒的是她的英汉字典!
明明那么弱小,洛衍之却看见她眼底不顾一切的决心。
“妈的——”暴怒的匪徒转过了身来,挥起了匕首朝着女孩儿刺去。
她站在那里像是心甘情愿为洛衍之吸引炮火的t望塔,一动不动。
那瞬间,洛衍之的肾上腺素狂飙。
他的背脊绷成锋利的弦,瞳孔中炸裂出星子迸发的冷光,冲上前去顺手捞起那本字典,砸下去的速度快到对方根本看不清。
那是一个有点肌肉的汉子,他被洛衍之如同野兽般的视线所碾压震慑,手腕差一点被那本字典砸裂开,匕首跌落了出去。
女孩儿要上前,洛衍之爆喝一声:“别过来——”
于是她站在那里,没有躲开,也没有逃跑,像是用这样的方式表达自己与他并肩而战的决心。
洛衍之又抡起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