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雷震还只是一个不懂男女之事的大男孩,他也明白,这个女孩子是被活活轮歼至死!那一群不知道是什么来路的乌龟儿子王八蛋,就是在掘出雷震亲手埋的伙伴尸体,并进行了一次簧火狂欢吃饱喝足后,又轮流“品尝”了这个可怜的女孩,并在一次次变态的虐待中,挤榨出了这个女孩最后一丝生命。最后他们又将这个可怜的女孩,草草埋进了一个浅坑里,算是尽了他们最后一丝“人道”。
“沙匪?!”
雷震在嘴里轻轻念着那个小巴朗告诉他的名词,他望着重新埋进沙子里的两座新坟,低声道:“给我半年时间,我会让曾经站在这里纵情狂欢的混蛋,付出他们无法承受的代价!我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欠下债,是要还的!”
三个月以后,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上,有了一个不可思议,比传奇更像是传奇的故事一个带着一条狼的男人,单枪匹马在沙漠上不停的追杀在塔克拉玛干纵横多年的沙匪。用那些沙匪的话来说,他这个人就像是一条不折不扣的疯狗!
如果不是疯狗的话,怎么可能逮着人就咬,只要看到沙匪,也不管对方是那一帮哪一派,只要见到一律大开杀戒?!
鬼才知道这条疯狗,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天天乱跑,大把、大把的消耗体力和热量,为什么不渴死、不饿死!更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找来了那么多军火,什么冲锋枪,什么班用轻机枪,什么汉阳造步枪,什么[***]连级军官才会配备的自卫手枪,什么手榴弹,手雷,地雷,甚至是迫击炮,都被他搬上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这样一个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先进武器的大战场。
更没有人见过,如此可怕的神枪手,只要那边枪声一响,这边九成九会有人一头栽倒,简直比阎王爷的催命请贴还要准!更有人赌咒发誓,曾经看到那小子拎着一挺捷克式轻机枪,在沙漠上放腿狂奔,跑得比马还要快!
一开始这条疯狗,还只是东打一枪西打一枪的打点游击战,被人数众多的沙匪追得满地乱跑,但是到了后来,他很快就发现,所谓的沙匪,手里的武器最多也就是二十年前制造的老套筒和草原上猎人才会用,为了防止经常姓的无法射出子弹,还在枪身上安装了一个马叉,紧急情况下还能当成近战武器使用的马枪。绝大部分人手里拎的还是什么弯刀、大砍刀之类的武器,一群人的火力也顶不上他手中一挺捷克式班用轻机枪后,他竟然反过来,开始单枪匹马的追杀整队的沙匪,直把这些纵横大漠从来没有啃过硬骨头的沙匪打得叫苦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