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因地制宜的进行修订,然后报备行台和都督府即可,以适应当地的发展需要。
这也是首次以成文典章的形式。对于藩属、义从、归化族类等,这些长时间处于国家统治和法律边缘,所谓灰白之间的从属族群,及其生产生活和社会行为所产生的,注入社会地位。财产处分,经济权益,司法管辖和适用,进行了细分和归类,并且在这些阶层中建立一定秩序的上升通道,
并且按照新呈文的统治秩序,虽然比不上内法所界定的大唐国人待遇和条件,但是在对外的交流往来中,这些附庸势力还是具有相对的便利和优先权,如果实行得当,等于是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培养出数以百万计心向大唐的潜在国人。
一旦出现扯皮的状况,我将直接动用基本的影响力,快刀斩乱麻式来加快进程,这不仅仅是个人威望的问题。
虽说对于这些多少习惯了自行其是多得方便的海外军州来说,纳入一个大体系下受制于人多少有些不适应,但是拥有了一定的基业和财富之后,更有秩序和章程的发展模式,更加符合那些孤悬海外的既得利益阶层渴望。
在这种情况下,牺牲相对的自主权换取来自陆地上的强大后盾,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事情,南海都督府所控制的经济命脉,以及岭西行台所具有的实力就是最好的保证。虽然他们已经习惯了纵横海上的生活,但是作为人类生老病死的基本需求,还是大多得回到陆地上才能完成和满足的。
在我所代表的大唐统治力和影响,被船团活跃的空间和距离给无限拉长之后,采取类似羁縻属和正式郡县之间,相对宽松和灵活的管理策略。按照消息传达的时间和远近效率,给予更多的便宜行事和自治权益。
只要这些治下之民,能够官方所指定基本准则的框架内,继续遵守大唐语言文字风俗礼仪法律道德伦理传统文化之类东西,那他们的子孙就可以将这种地位和权益,比较平稳的继续沿袭下去。
这也将成为日后更多唐人海外殖民区域的行事基调。所谓争权夺利传统戏码不是没有发生过,起码也要有了足够的积累和底蕴之后,才可以被考虑和容忍的。
从最初军事上的征服和掠夺,到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收割,最后是文化上的同化和吸收,建立起一套循序渐进的行事标准和通用准则。只是后世那个显赫一时的日不落帝国,作为祖上被野蛮人多次收割和换血岛国的历史底蕴有限,也造成了殖民历史的后劲不足。
相比之下,我也有更多的资源和理由,乘势建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