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郑南和道格拉斯反复不断的讨价还价,最终确定道格拉斯出让31.1%的仪器厂股份,换取49%阳光眼镜的股份,同时郑南再同意出售20%股份,最后12%为公司回购共有。
也就是说,在道格拉斯的框架下,郑南手上的阳光眼镜股份不能超过20%,不能拥有一票否决权。
当然同样的,道格拉斯也在仪器厂最后19.9%的股份上表明了他的诚意。
其实这个股权划分仍然还是比较粗糙的,别的不说,就但从股份上来说,在集体股份存在的前提下,不管郑南还是道格拉斯,只要拉到一个高管站在自己这边,仍然可以很轻松让自己手中的股权突破21%。
按照企业制度,任何重大公司决议都必须超过五分之四才能通过,而手握21%,就是一票否决。
但这已经是他们目前能谈妥最适合的方案,只能暂时如此,剩下的等以后再调整。
值得一提的,后来当郑南和道格拉斯签合同,一个个下笔飞快,都生怕对方反悔,签完以后大家皆大欢喜。
签完合同,郑南主动要求道格拉斯留下来,告诉他现在既然股份重新分配,那么对此前的股份制度,也该需要进行一些调整和精进。
道格拉斯作为大股东代表,同时也对股份制有更多了解,需要他提出一些建议。
这就算郑南不说,道格拉斯听到也会死皮赖脸要留下。
开玩笑,现在谁也没有一票否决了,要是趁自己不在郑南又临时搞点什么事情,道格拉斯那才真要哭了。
要说90年这种原始的股份企业有什么好处,那肯定就是召开股东大会了,只要郑南和道格拉斯俩人到场,基本就算齐全了。
然后关于企业重大决议需要五分之四以上投票同意这点不变,郑南重点是要强调股份买卖和转让制度,以及企业集体股份池的建立。
首先是股份的买卖转让,郑南表示现在这短短一个礼拜,公司股份就经历了各种变动,这明显对企业经营有害,因此郑南提议要求对股份的买卖和转让加增限制条件。
“任何公司股份在转让到手后锁定三年,原则上三年内不允许买卖或者转让,包括质押贷款等等。”
“如果真有不得不买卖和转让的需求,需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得超过半数以上授权,才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
道格拉斯听后眉头一挑。
好家伙,这就是冲他来的呀,让他没办法做空或者做多,让布莱